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雙語會議記錄:用中文定英文寫?三種做法同四個陷阱

會議講英文,紀錄寫中文,得唔得?得,但要先決定邊份係正本,同埋四個位一定譯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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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我哋開會講英文,但老細要睇中文紀錄。」呢句在香港公司出現嘅頻率,比大部分流程文件承認嘅高。

結果通常係三種:中文版愈寫愈簡、英文版愈寫愈長、兩個版本慢慢講唔同嘅事。半年後有人問「上次到底批咗幾多錢」,兩個版本答唔同數。

呢篇唔講翻譯技巧,講三個決定:用邊種語文寫、要唔要兩個版本、兩個版本點保持同步。再加四個最常譯錯嘅位。

重點摘要

  • 法例冇規定會議紀錄必須用中文或英文;要求通常嚟自章程、股東協議或內部政策。
  • 公司紀錄可以用印本或電子形式備存,但要能重現印本,亦要有防篡改措施。
  • 三種做法:單一語文加摘要、雙版本、原文照錄。三者成本同風險唔同。
  • 雙版本一定要有一個正本;另一個係對照本,版本號同決議編號必須一致。
  • 四個陷阱:代詞主語、法律動詞、否定同條件、譯名不一致。

法例層面:三條線要分清

第一條:中文同英文都係法定語文

《法定語文條例》(第 5 章)訂明中文同英文同為香港嘅法定語文(elegislation.gov.hk/hk/cap5,查閱 2026-10-31)。

呢條講嘅係政府同公營機構嘅語文使用,唔等於「私人公司會議紀錄要雙語」。兩者唔好混淆。

第二條:公司紀錄嘅形式,法例管;語文,法例冇管

《公司條例》(第 622 章)第 655 條訂明,公司紀錄可以採用印本或電子形式備存,並以董事認為合適嘅方式編排;如採用電子形式,公司須確保紀錄能夠以印本形式重現(elegislation.gov.hk/hk/cap622,查閱 2026-10-31)。

同一條例對部分登記冊有語文要求,例如成員登記冊、董事登記冊同公司秘書登記冊須以中文或英文備存(第 627、641、648 條;整理見社聯《公司條例》簡介,查閱 2026-10-31)。

會議紀錄本身,條例冇指定語文。

第三條:交出去嘅文件,譯本要核證

如果一份文件要交公司註冊處,而佢唔係中文或英文,就需要經核證譯本;核證譯本 係指由指定人士核證為正確譯本嘅翻譯,唔係普通翻譯公司蓋章就算(第 4 條)。

實務含義:對內可以用任何語文,對外交出去嘅版本要考慮譯本要求。 呢個分別決定你嘅「正本」應該係邊個語文。

【獨家觀察】我哋見最多嘅爭議,唔係譯得差,而係「冇人講過邊份係正本」。兩個版本同時存在、同時被改,最後連邊份經主席確認都講唔清。

三種做法,成本同風險唔同

做法適用成本風險
單一語文 + 另一語文摘要內部例會、跨部門同步最低摘要唔等於紀錄,對外唔可以當正本
雙版本(兩份都全文)董事會、有外部持份者最高兩版本走樣,改一邊唔改另一邊
原文照錄 + 譯註法律或合約相關討論中中英夾雜難讀,要加註解

揀之前,先答一條問題:邊個會拿住呢份文件去作決定?

如果只係內部同事,單一語文加摘要就夠,唔需要為「完整性」而翻譯全文。如果要交董事會、核數師、銀行或律師,就要雙版本,並且明確講邊份係正本。

第三種做法常見於合約談判:與會者講嘅原句有法律含義(例如「subject to board approval」),照錄再譯,比意譯安全。

雙版本管理:一個正本、三個一致

正本 係經主席或主持人確認、對外有法律效力嘅版本;對照本 係為閱讀方便而做嘅另一語文版本,跟正本同步。

三個一致,缺一個就會出事:

  1. 版本號一致:正本 v3,對照本亦係 v3,唔可以出現「中文 v3、英文 v2」。
  2. 決議編號一致:第 4.2 項決議,兩邊都係 4.2。
  3. 數字一致:金額、日期、股數,兩邊逐個對,唔靠翻譯。

再加一條規矩:只改正本,然後重出對照本。 唔准兩邊並行修改,即使改嘅係同一個錯字。

如果流程用 AI 起草,呢條規矩要寫死喺 prompt 或者模板入面,否則工具會各自生成兩個版本,而兩個版本會慢慢分歧。

四個最常譯錯嘅位

一、代詞主語消失

英文靠語序同代詞:「He said the deal was off, but she disagreed.」中文直接譯「他表示交易告吹,但她不同意」,讀者要回溯上文才知「他」係邊個。

做法:紀錄一律用職銜或全名,唔用代詞。「財務總監表示交易告吹,項目主管不同意。」

二、法律動詞

英文會議嘅動詞有層次:resolved、carried、approved、noted、ratified。中文最易一律譯成「通過」。

英文建議中文含義
resolved議決正式動議並表決
carried獲得通過表決結果
approved批准批核某事項(未必有動議)
noted備悉只係知悉,冇決定
ratified追認事後確認先前行為

「備悉」譯成「通過」,係最常見嘅語義升級。

三、否定同條件

「not approved」漏咗個 not,係最貴嘅錯。「approved subject to legal review」譯成「已批准」,同樣致命。

做法:否定句同條件句,喺正本用粗體或者獨立一行,翻譯時逐字對。

四、譯名不一致

同一個人,中文名、英文名、花名、職銜四種寫法。同一個部門,中文叫「市務部」,英文叫 Marketing,另一份又叫 Brand Team。

做法:開會前定一張「人名同部門對照表」,兩邊版本都由同一張表生成。呢張表可以放入自訂詞庫,減少轉寫階段就出錯。

雙語會議記錄:三種做法同一個正本原則
圖一:左邊三種做法按外部持份者數目排列;右邊係雙版本管理嘅三個一致同「只改正本」規則;底部四個陷阱對應最常出錯嘅句子類型。

一頁雙語記錄骨架

唔需要翻譯全文,先用同一個骨架排兩邊,翻譯就變成填空。

欄位中文English
會議名稱第 12 次執行委員會會議12th Executive Committee Meeting
日期時間2026 年 3 月 14 日 14:0014 March 2026, 14:00
出席主席、財務總監、項目主管Chairman, CFO, Project Lead
決議 4.2議決:批准追加預算 HK$530,000Resolved: additional budget of HK$530,000 approved
行動項財務總監於 3 月 28 日前提交修訂預算CFO to submit revised budget by 28 March
版本v3(正本:中文)v3 (counterpart: English)

呢個骨架嘅好處係:翻譯出錯一眼睇得出,因為同一行左右並排。

AI 可以幫到邊,唔可以幫到邊

AI 適合做三件事:對齊格式、檢查兩邊數字、把口語整理成書面語。口語轉書面嘅規則,我哋喺口語轉書面語會議記錄逐條講過。

AI 唔適合做兩件事:決定邊份係正本、判斷「備悉」同「通過」嘅分別。呢兩個判斷涉及法律後果,要人做。

如果會議本身中英夾雜,轉寫階段已經要處理語言切換,可以睇中英夾雜會議記錄。而「紀錄同逐字稿嘅分別」,見會議記錄 vs 逐字稿,呢個分野喺雙語場景更加重要:逐字稿可以照錄兩種語言,紀錄就要統一語文。

常見問題

董事會紀錄一定要用英文寫嗎?

法例冇規定。實務上,上市公司或涉外投資者較多嘅公司會用英文做正本,再出中文對照本;本地中小企多數用中文。關鍵係章程或股東協議有冇指定,以及對外交出去嘅版本要唔要核證譯本。

兩個版本出現分歧,邊個為準?

以正本為準。所以正本要清楚標示:封面寫「正本」、版本號、確認人同日期。冇標示嘅話,任何一份都可以被當成正本,爭議就無法收拾。

可唔可以只保存一個語言版本?

可以,法例冇要求雙語。但要考慮兩點:一,日後查閱嘅人識唔識睇;二,如果要交去監管機構或法庭,需唔需要譯本。保存成本通常低過事後補譯。

用 AI 翻譯會議紀錄,準確度夠唔夠?

格式同數字對齊,AI 幫到手;語義判斷(否定、條件、法律動詞)要人覆核。建議做法:AI 出對照本初稿,人只覆核決議段同數字,其餘抽查。

雙語紀錄會唔會令文件變長,難歸檔?

會長,但唔會令歸檔變難,前提係兩個版本用同一個檔名規則、同一個版本號。命名同索引規則見會議記錄存檔同審計軌跡。

資料來源

  • 《法定語文條例》(第 5 章),elegislation.gov.hk/hk/cap5,查閱 2026-10-31。
  • 《公司條例》(第 622 章)第 4、627、641、648、655 條,elegislation.gov.hk/hk/cap622,查閱 2026-10-31。
  • 香港社會服務聯會,《公司條例(第 622 章):決議、會議、公司紀錄及登記冊簡介》,hkcss.org.hk PDF,查閱 2026-10-31。
  • 公司註冊處,「常見問題:會議、決議及公司紀錄」,cr.gov.hk,查閱 2026-10-31。

本文由港嘢內容團隊編輯,資料核對日期 2026-10-31。我哋嘅會議助理現時以示範環境提供,未開放自助開通;如想試用或討論雙語流程,見聯絡我哋,背景見關於港嘢。

結語

雙語會議記錄嘅難,唔在翻譯,在決定:邊份係正本、邊個語文對外、邊個位要逐字對。

呢三個決定寫落一頁紙,之後每次開會照做,翻譯就由「創作」變成「填空」。文件唔會再因為換人而走樣。

如果仲未定「做完」嘅標準,可以先睇會議記錄幾時算做完;如果係董事會或周年大會,就要用法定格式版本,因為涉及主席簽署同十年備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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